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这对于强化和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随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数量增加,覆盖范围和影响程度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并强化保护区管理,解决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较原则,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渔业水域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不按法律规定评估、补偿渔业资源损失,部分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不依法征求或采纳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等问题。农业部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办法》。《办法》明确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条件、报批程序、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和主要职责,规定了保护区内禁止或限制从事的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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