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被查获的苏卡达陆龟
23岁的金先生乘飞机回国,随身行李中,带着一只宠物龟,没想这是一只国家珍贵动物——苏卡达陆龟,在入境时被海关查获。今天,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宣判,金先生因犯走私珍贵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上海市一中院受理的第一起走私活物的案件。
金先生是浙江人,长期在非洲苏丹做生意。2008年,他在尼罗河边购买了一只苏卡达陆龟作为宠物龟饲养。苏卡达陆龟是大陆型陆龟中体型最大的一种,外形十分粗犷、野性十足。随着乌龟越长越大,金先生对它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今年6月28日,金先生从非洲回国,途中转乘卡塔尔航空公司QR888航班,从卡塔尔多哈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金先生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他直接走了“绿色通道”,结果海关X光扫描发现其行李中有类似乌龟的物体。于是海关工作人员要求其打开行李箱查验,这一查,竟发现一只活生生的陆龟。原来,金先生此次回国要住一段时间,他不舍得将陆龟独自放在苏丹,便将与他形影不离的宠物放在行李中一起带回了中国。
经上海市濒危物种办公室和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这是一只苏卡达陆龟,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珍贵动物,不得私自携带出入境。
庭审中,金先生表示,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没有任何意见。法院在审理中认定,金先生违反海关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私自携带陆龟入境,并逃避海关监管,在告示牌上明示携带活体动物要走“红色通道”时,仍选择走“绿色通道”,其行为构成了走私珍贵动物罪。由于金先生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并结合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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