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天津海事法院近日成功调解六起因渤海原油污染事故引起的海上养殖物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六家养殖户获得补偿1200余万元。这是近年来发生在渤海湾的一起较大的原油泄漏污染纠纷案。
2005年底,某油轮公司所属的油轮在渤海海域发生船体破裂导致原油泄漏。2006年初,某大型石油企业所属的海底输油管道因盗油分子打孔盗油发生溢油事故。这两次溢油事故波及山东、河北省沿海区域。河北省乐亭县六家养殖户于2007年9月20日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上述企业共同赔偿损失人民币3100余万元。
此案是近年来在渤海湾发生的一起较大的原油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由于海上养殖物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具有污染面积广、受害人数多、赔偿数额大的特点,天津海事法院受理后,认为此案比较复杂:一是原告涉及人数众多。六家原告仅是当地众多养殖户的代表,由于农村渔业生产的特殊性,他们都与亲友合伙经营养殖,形成一个大股东、带领若干小股东的模式,虽是六户起诉,实际是多家受损,牵涉人员众多。二是涉案金额巨大。总标的达3100余万元,加上因同一事故起诉的另外两案,总标的接近亿元。三是案件影响大。此案是一起众多渔民与大型公司企业之间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还会影响涉海经济发展。
天津海事法院为妥善处理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往返天津、河北之间,深入涉海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原被告双方处了解情况,积极做工作,并充分发挥已建立大调解机制的作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养殖户获得补偿1200余万元,一起双方争议大、案情复杂、影响面广的渤海原油泄漏污染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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