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广东省佛山市共有渔民13138人,户数3547户。2004年以来,该市各级党委、政府把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困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先后出台了《佛山市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解决渔民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以解决住房困难为重点,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9年底止,全市720户水上渔民无房户和175户渔民住房困难户(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住房问题已基本解决,并较好地统筹解决了渔民社会保障、转移就业、子女教育等困难。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确保渔民解困工作责任落实
佛山市政府建立了渔民解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各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在2008年和2009年将渔民住房解困列入市政府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加以落实。各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做好渔民解困工作。在渔民解困房建设中,各有关部门在经费保障、规划选址、用地供给等方面,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研究制订了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扶持优惠措施,共同推进渔民住房解困工作。尤其是农业(渔业)局积极发挥渔民解困工作的牵头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渔民住房状况的摸底调查,核定渔民资格,并建立较为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台帐制度,随时掌握渔民住房解困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基层反映的困难。各有关建设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渔民住房建设质量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做到规划未出不开工、情况未明不上马、竣工未验收不入住,坚决杜绝渔民解困房建设出现“豆腐渣”工程。特别是任务较重的三水区,始终坚持“民生热点就是政府工作重点”的宗旨,做到“五个强化”、“五个确保”。渔民住房解困工作始终保持了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投入,统一规划建设渔民安居工程
佛山市各地在充分尊重渔民意愿基础上,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取兴建渔民公寓、公房改建、政府补贴渔民自购自建和提供廉租房等多种方式对渔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进行安置。为确保渔民安居工程顺利建设,市各级财政对渔民无房户每户给予6万元的补助;人均居住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每户给予3万元的补助;人均居住面积8~12平方米的,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助;对渔民居住集中和经济薄弱的三水区大塘镇,该市政府还给予600万元的专项建设补助。据统计,该市各级财政投入渔民安居工程资金总额6268万元,其中市财政拨付2800万元补助专款,南海区投入439.5万元,顺德区投入1000万元,高明区投入26万元,三水区投入2000.5万元。建设渔民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64370平方米,其中新建渔民公寓692套。
(三)多方筹措,统筹解决好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在重点解决好渔民住房困难的同时,该市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把握,全面解决好其他涉渔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渔民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并按照该市全征地农村居民的标准,解决渔民养老保险的费用筹集、领取条件和享受待遇等问题。在培训就业方面,将渔民纳入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就业引导机制,使渔民招用补贴、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方面享受同农村富余劳动力一样的扶持政策。在子女教育方面,建立渔民特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学杂费、住宿费和向其发放助学补助金。在落实惠渔政策方面,对渔民柴油涨价实施柴油补贴,2006以来共补贴金额2065万元;对渔民实行免缴渔船年审规费的政策,2005年以来共免缴渔船年审规费298万元。通过实施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渔民逐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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