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经农业部会同珠江流域各省份认真研究并报经国务院同意,我国从2011年起将在珠江流域实行统一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确定为珠江鱼类繁殖最为集中的4、5两个月。这是记者9日从农业部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获悉的。
珠江流域是我国径流量第二大河流,流域面积达到44万平方公里,包括西江、东江、北江三大水系和珠江三角洲。近年来,受珠江流域经济高速发展、水域污染、水上工程建设和捕捞过度等因素的影响,珠江主要经济鱼类资源日益衰退,一些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已难觅踪迹,保护珠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如不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在10年内将会有30多种珠江特有鱼类灭绝。
根据渔业法有关规定和保护珠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农业部近3年来多次组织专家对珠江流域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进行实地调查和论证,形成了《珠江流域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方案》,对流域禁渔时间、禁渔范围、禁渔对象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部署,决定从2011年起的每年4—5月在全流域内实行统一禁渔期制度。
农业部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壮表示,在珠江流域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符合当前流域实际,不仅关乎珠江流域生物资源养护,还关系着流域广大渔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是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