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十一五”期间,广西渔业管理机构和队伍不断得到加强,护渔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广西渔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渔船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捕捞渔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广西渔业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广西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申请程序》、《广西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申请审核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渔船更新改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了渔船管理工作。2009年,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内陆捕捞渔船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内陆捕捞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并将内陆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下达内陆各市,这是全国首个对内陆捕捞渔船实施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广西渔船管理制度建设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二)捕捞渔船管理手段不断增强。渔业捕捞许可行政审批业务从过去的手工台账,发展到网络化数据库管理。2008年,经农业部渔业局批准,广西成为全国首批启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的省份之一。目前广西所有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制造、更新改造、购置的审批,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核发和年审,渔船转移证明、拆解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的开具均通过计算机网络办理,实现了数据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渔船数量不断压缩,近海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广西沿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压缩渔船数量,控制近海捕捞强度。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广西渔业主管部门共核发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2223份,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3681本,渔船数量和功率总数均未突破国家下达指标,捕捞强度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
(一)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加大。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共投入经费2370万元,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9.53亿尾(粒),放流规模超过1988年至2005年的总和。
(二)放流品种越来越多样化。从单一的海洋放对虾,内陆放四大家鱼,发展到海洋放流真鲷、鲈鱼、红鳍笛鲷、卵形鲳鲹、东方鲎和青蟹,内陆放流刺眼鳟、翘嘴红鲌、细鳞斜颌鲴、中华鲟、中华鳖、大鲵,有效地恢复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三)放流活动形式多样,影响不断扩大。“北部湾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启动仪式”、“科学保护漓江水生生物资源活动启动仪式”、“柳州市生态环境提升年社会各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中越青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等政府主导的增殖放流活动相继举办;全区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佛教组织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增殖放流活动。
三、伏季休渔渔政管理不断深入
广西各级渔政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伏季休渔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海洋巡航检查和港口监管,并在伏季休渔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违规渔船。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广西各级渔政机构在伏季休渔渔政管理中共出动渔政船、艇312艘次、渔政员2890人次,组织开展海上巡航检查行动256次,航程4420海里,查处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渔船143艘。五年伏季休渔应休渔渔船进港率均达到100%,渔船违规率均未突破1%的管理目标,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违规事件。
四、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广西各级渔政机构通过每年开展全区性或大型交界水域渔政专项联合检查行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公安边防、工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地护渔协会的作用等有力措施,不断加强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力度。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广西各级渔政机构共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1102次,出动渔政船、艇4159航次,出动渔政人员28973人次,检查渔船28205艘次,处罚违规渔船2868艘,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电鱼机、地笼等禁用渔具的窝点16个,没收电鱼机、电瓶46台;销毁地笼15034张,对违规渔船和非法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的违规贩子罚款207.47万元,因妨碍公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违法分子1人。
五、维权护渔巡航范围不断扩大
广西海洋渔政机构克服重重困难,不断扩大维权护渔渔政巡航范围,广西海洋渔政船的航迹已覆盖整个南海海域。2010年,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与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联合举办“2010年广西北部湾巡航护渔联合行动启动仪式”,采取联合巡航和分散巡航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北部湾广西管辖海域巡航护渔行动。2006年至2010年,广西海洋渔政机构共执行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下达的西沙、南沙、北部湾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任务56次,累计出航686天、航时4678.5小时、航程29484海里,观察渔船5479艘,登临检查渔船2016艘,处罚渔船287艘。
六、中越渔业协定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广西沿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积极组织渔船赴北部湾共同渔区和过渡性安排水域生产,有效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渔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公平、公正和公开地分配入渔指标,截止2010年,广西累计分配北部湾共同渔区入渔指标2645艘,过渡性安排水域入渔指标754艘,每年均超额完成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下达的任务。
七、自然保护区建设有新的突破
新建水生生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4个。在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同时,还积极规划建设了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自治区级2个,经农业部批准的国家级2个。
八、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广西渔政执法机构共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335宗,占发生污染事故总数的80%以上,获得经济损失赔偿达1500万元。加强涉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共参与自治区级(环保厅、海洋局)工程项目环评审查达200项,其中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审182项,内陆江河工程环境影响评审18项。
九、加强渔业涉外和渔业通讯管理
广西渔业中心台和各市渔业电台经常向全区渔船发布有关海上生产渔船注意台风、涉外安全和撤离危险海域的通知,避免渔船遭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和涉外事件的发生。2006-2010年,全区岸台共收发各类电报86762份,年审和办理电台执照11485本,收取频率占用费113.4995万元,举办涉外渔业船员培训班73期,培训92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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