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确保渔业资源的有效增值和可持续发展,宿松县水产养殖坚持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全力落实“移草种螺”、“人工放流”、“轮休轮养”、“二级放养”等增值修复措施,大力改善渔业生态环境。同时,开展渔业污染防止监查,全程监管“投饲、用药”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此外,该县还引导养殖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标准化健康生态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生产和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进行及时整改。
目前,该县市级以上标准化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已达10家,其中部级3家、省级2家、市级5家,养殖示范区面积近50亩,占全县湖泊养殖总面积的60%。尤其是资源增值修复工作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评价,该县“泊湖渔业资源修复与利用技术”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并在全省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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