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财政安排2275万元救灾资金恢复我市渔业灾后生产。其中:省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075万元(含省直接拨付到种苗供应商的种苗补贴资金428万元),根据省统一下达的补贴标准和补贴面积,安排池塘修复补贴、种苗补贴、消毒防疫补助资金。市级统筹资金12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1、防疫消毒资金214万元,无害化处理10元/亩,池塘消毒32元/亩;2、水产养殖设施修复300万元;3、渔船修复补贴16万元,每艘补贴1万元,补贴16艘;4、罗非鱼、对虾种苗补贴400万元(对虾种苗181元/亩,补贴面积1.2万亩;罗非鱼种苗46元/亩,补贴面积3.9万亩);5、其他种苗补贴150万元;6、海岸清理整治20万元;7、应急预备100万元。目前,各项资金已按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全部拨付到各区财政或渔业主管部门和农场,由各区渔业主管部门和农场结合受灾实际情况按标准或自定标准后组织发放到受灾企业、渔民、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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