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福建是海洋大省,当前,要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国务院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做足“海峡、海湾、海岛”这三篇文章,进一步壮大海洋经济规模,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为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全力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一方面,要加快五大海洋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海洋渔业要致力于发展立体生态养殖、远洋捕捞和水产品精深加工,积极探索湾外养殖模式,继续保持我省水产品产量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船舶工业要致力于自主研发设计和船舶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游艇制造业;石化、冶金等重化工业,要致力于产业集群建设,拉长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低碳环保的中下游产业和精深加工业;海洋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业,要致力于港口功能的优化布局,积极拓展港口腹地,建设海陆联动的物流大通道;滨海旅游业要致力于挖掘福建丰富厚重的海洋文化,使海洋文化产业和滨海旅游业互相促进,联动发展。另一方面,要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新兴产业。要依托福建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和国家海洋三所、厦门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力量,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要加强产学研攻关,组织实施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综合利用的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要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
集约高效利用海湾资源。“十二五”时期,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优先选择环三都澳、大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等六大最有发展潜力的湾区,突出重点与发展主题,布局好蓝色产业带上的各类产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建设各具特色的六大主题海湾海洋发展区,成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
有序合理推进海岛开发。“十二五”时期,要根据资源优势、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快开发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岛、东山国际旅游岛、湄洲妈祖文化岛等若干个特色海岛。可以依据海岛开发目标,赋予更加灵活的政策,先行先试。在重点开发以上海岛的同时,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加强其他岛屿的有序开发和有效保护,实现海岛与周边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现代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使海洋开发利用的规模、强度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限制湾内填海,鼓励湾外围填海来拓展临海产业发展空间。要制定重点河口与海湾海陆综合规划,推动海陆环保联动机制的建立。在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方面,加快实施“百个渔港、千里岸线减灾、万艘渔船安全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台湾海峡及毗邻海域海洋动力环境立体实时监测网,完善海洋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对海上渔船的实时监控和及时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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