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哀乐回荡,祭字高悬。22日,江夏区流芳街高峰村一只乐队吹拉弹唱整整一上午。不知道还以为这是哪家孝子在为老人尽孝心,走近一瞧才发现:这场“追悼会”的主角竟是鱼—— 一渔民为了给自己及合伙人损失的十多万尾鱼儿维权,导演了一场“祭鱼秀”。(《城市晚报》9月23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见过为死人开“追悼会”,还从未见过为死鱼开“追悼会”的。假如这些死不瞑目鱼儿在天之灵有知,死后能享此殊荣,也算是开天壁地头一遭了,亦应安眠九泉了。
自古就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之说,如今,这样的悲剧不但在江夏区流芳街高峰村重演,而且还衍生了一场“祭鱼秀”的闹剧,“鱼死人悲,谁之过?”的挽联仿佛是那些死鱼再向世人讨说法,此情此景,谁该为此脸红?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
合同之争,为啥要拿鱼儿出气。据介绍,合同存废之争起于今年6月,高峰村交由东湖高新托管后,流芳街道办清理资产时发现该渔场合同没有经过审批,需要作废。街道办表示愿意补偿。先不说原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仅就流芳街道办想将原合同作废这事来说,亦应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毕竟人家所签合同在先,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你怎能说作废就作废,而且还采取停水停电等强横措施,导致10多万尾鱼儿死亡,损失上百万元,最后不论这损失由谁承担,但损失确是无法挽回的;此外,鱼儿何辜,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牺牲品;特别是弄僵了干群之间的关系,这些养鱼户并不会因鱼死而善罢甘休,这一点从他们别出心裁搞一场“祭鱼秀”就可以看出。看来,平息这场风波还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假如我们街道办领导能及早预知强废合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采取一些较为妥善的措施,退一万步说,你即使与养鱼户谈不拢,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何必非弄个鱼死人悲、损失惨重、影响极坏的结局呢?
当然,我不是鼓励和赞成养鱼户采取如此手段给街道和村里施压,我认为,遇到纠纷,所有言行都要以解决矛盾为前提,双方都能忍让一点,毕竟闹下去对双方都没好处,起码是伤神费力,影响稳定。既然矛盾已经出现,还是以解决矛盾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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