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尽管南京、福州都曝出因食用小龙虾致病的新闻,但厦门的部分小龙虾馆和小龙虾“粉丝”依然我行我素,卖的继续卖,吃的继续吃,小龙虾价格也并未“跳水”。
记者从八市了解到,目前厦门的小龙虾大多来自江苏、江西,批发价仍保持每公斤16元左右。“虽然每天销量减了一半左右,但仍然有餐馆前来采购。”经营者洪女士说,她卖的是以前进的货,运费较高,不愿赔本。
据了解,售卖小龙虾的餐馆生意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但仍有消费者光顾。 张先生有过半夜醒来吃掉1公斤麻辣小龙虾的经历,为此,张太太特意抄了附近几家小龙虾馆的电话。昨天,两口子又叫了1.5公斤小龙虾大吃特吃。“我都吃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出现问题。我还特喜欢小龙虾的那股臭水沟味儿!”张先生“力挺”小龙虾。另一位小龙虾“粉丝”于先生说:“全国每年有几百万人吃小龙虾,得病的只有少数几个,别太在意!”
记者致电十三香、宋记、味道等小龙虾馆,均被告知店里依然有小龙虾销售,并未打折。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12315,被告知小龙虾并未被禁止销售,消费者如果觉得哪家餐馆的小龙虾有致病嫌疑,可以向市卫生局反映,要求市卫生局鉴定。市卫生局相关人士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而据热心网友整理的资料,此前厦门大约有50多家经营小龙虾的餐厅以及许多街边摊。昨天,记者随意拨打其中10来家餐厅的电话,有三分之一电话无人接听或已改成其他机构,另有三分之二表示生意受到严重影响,这道菜如今很少有人吃了。另有多名经营者和食客爆料,以前在不少社区都有经营小龙虾的路边摊,最近少了很多。“像前埔和后埔一带,原来有10多个路边摊,最近少了大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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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发布节日安全提示
禁吃河豚鱼 慎食小龙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刊登《中秋、国庆节日餐饮温馨提示》,特别提示“慎食小龙虾”。
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慎食海(河)产品,慎食小龙虾。小龙虾往往携带一些细菌和有毒物质,也可能携带了大量的肺吸虫,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食品药监局还提示注意四季豆中毒,注意饮食节制。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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