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了防止发生河豚鱼中毒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20日,清溪镇各监管部门对镇内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清查。
违法销售、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清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水产品经营者和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进货台帐登记管理,严防河豚鱼流入市场,严禁在市场上销售河豚鱼。
执法人员同时告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是非法的;执法部门对擅自生产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应注意辨别,不要购买、食用河豚鱼,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莫心存侥幸食用河豚鱼。一旦发现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请及时向当地执法部门举报。”
据了解,河豚鱼习称“巴鱼”,是一种具有剧毒的水产鱼类,食用河豚鱼中毒后发病急,病情重,如果抢救不及时,死亡率也比较高,而且目前还没有特效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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