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昨天记者从南湖区农经局了解到,去年下半年的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经区农经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南湖区有123艘内陆捕捞渔船符合补助对象标准,总额15.92万元的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已于今年8月底下拨到各乡镇,将于9月底前兑付到户。
去年8月,南湖区对持有有效证件并从事相应渔业活动的渔业户和渔船主发放了第一批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此次补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和变化,明确补助对象为辖区内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捕捞渔船。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测算,南湖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的每吨用油量补助资金标准为1140.14元,辖区内123艘捕捞渔船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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