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燕赵都市报资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湿地,一些非法捕鱼者用电击的方式捕鱼,严重破坏了湿地生态平衡(本报6日报道),本报对横行衡水湖非法电鱼的行为进行报道后,衡水市副市长邹立基当日作出批示,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鱼行为。
■电鱼区域成执法“空白”
4日清晨,记者目击了捕鱼者电鱼捕捞。记者了解到,湖中的电鱼人大多是生活在湖边的村民,对于非法捕鱼者在湖心堤坝东侧的电鱼区域的管辖问题,却让人感到困惑。
6日,记者在衡水湖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局了解到,记者所见非法电鱼的区域隶属冀州市管辖范围,他们并没有管理权。衡水湖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在湖心堤坝东侧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他们无权干预。随后,记者在冀州市千顷洼管理所得到了与衡水湖管委会完全不同的说法,2008年3月份启动衡水湖水质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取缔衡水湖水域内网箱、拦网、围埝等非法水产养殖行为后,冀州市便没有了渔政执法权,对于衡水湖湖心堤坝东侧区域的非法电鱼行为,应属于衡水湖管委会管理。
据衡水湖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衡水湖以湖心堤坝为界,分为小湖和大湖。东侧为小湖,面积10平方公里,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冀州管辖,西侧为大湖,面积35平方公里,属于衡水湖管委会管理。但由于在2008年全面取缔衡水湖水域内网箱、拦网、围埝等非法水产养殖行为后,解散了冀州市渔政站,对于东侧湖面的渔政管理权,却始终没有明确划分。
■副市长批示打击非法电鱼
本报对电鱼船横行衡水湖报道后,市民对此反响强烈,他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湿地保护与发展论坛刚在北京召开,对于衡水湖的发展,大家都寄予了希望,我们不愿看到衡水湖生态资源被不法分子破坏。”“日复一日,长此以往,水中无鱼,鸟类又如何生存,更不要谈什么自然保护了,管理部门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制止。”“加快产业转移步伐,发展旅游经济,让湖边的渔民能转换角色,合法利用衡水湖的资源,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非法捕鱼的现象。”……
6日下午,记者在衡水湖管委会见到了副市长邹立基的批示,“请衡水湖严格执法,打击各种非法捕鱼行为,要严格发挥专门队伍作用……”,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衡水湖存在的电鱼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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