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一、养鳗场的卫生管理及注意事项:
1、养鳗场必须建造在无污染(水质污染、环境污染)区域内;2、养鳗场的进、排水系统必须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要定期对鳗池进行曝晒和消毒; 4、发现池中有死鳗须及时捞出,并烧毁或土埋; 5、发现鳗有病症时,及时确诊病因,由技术人员制定治疗方案; 6、对接触过病鱼和药物的运输工具、器具等必须实行严格的消毒; 7、对饲料,药品要设专库保管,专人负责;严禁使用霉变饲料和失效的药品; 8、掌握合理的放养密度、投饵量、以及用药方法和用药量,加强水质管理; 9、鳗鱼出口前必须严格执行停药和停食期限,严格选别,剔除不合格鳗。
二、包装场卫生管理及注意事项:
1、包装场必须整洁,对工具,器具等进行严格的消毒并放置整齐;2、对各场送至包装场的活鳗,应及时卸车验收,进行重新选别,剔除不合格鳗,吊水淋养24小时以上;3、活鳗吊水淋养用水必须清洁无污染,进、排水系统须分开,防止交叉污染;4、出口包装时,必须使用清洁的水和冰块,使用耐压的纸箱和氧气袋,防止在运输途中破裂,并在出口包装箱外标明出口单位及产地代号。
三、鳗鱼养殖允许使用的药品及出口前停药时间:
1、长效磺胺C(SMM)及其钠盐出口前停药期30天以上;2、盐酸土霉素(OXYTRACLINE)出口前停药期30天以上; 3、盐酸金霉素(AUROMYCIN)出口前停药期15天以上;4、四环素(TETRACYCLINES)出口前停药期15天以上;5、呋喃剂(FURAZOILDONE,NIFURPIRINOL,NITROFURAAZONE)出口前停药期7天以上; 注:除以上规定允许使用的药物外,如使用其它药物时,须在水产研究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方可使用。
四、禁用药物: 1、甲基蓝(METHIVLENEFLUF); 2、孔雀绿(MALACHIFEGREEN); 3、噁喹酸(OXIONINIO ACID)。 鳗鱼用药注意事项: 1、正确诊断鳗鱼发病的症状和原因; 2、用药量要准确,投药方法要合理; 3、用药应做好原始档案记录,为抽验提供依据,用药档案存期限为二年; 4、严禁使用禁用药物。
南方渔网编辑: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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