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半岛网:昨天中午12时,市南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中山路时看到,一名抱着袋装海鲜的中年男子正向过往游客叫卖:“庆‘三八’节,每袋原价20元现价10元!”不懂行的游客纷纷挑选购买。这时,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来,拿着5袋撕开口的海鲜质问:“你卖的海鲜怎么都臭了?”促销男子则一口咬定海鲜就是这种味道,不给退货。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男子所售海鲜已经过期,包装袋上字迹模糊,根本看不出生产日期。促销男子王某交代说,他卖的是过期7个月的陈货。执法人员责令王某退还游客50元钱,并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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