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晨报讯:昨天一大早,张女士就拎着菜篮子来到科巷农贸市场。逛到一个卖鱼的摊位前,张女士看中了其中的一条鳜鱼,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便要成交。可张女士刚想把鱼装进自己随身带来的塑料袋里时,却遭到了摊主的拒绝。卖鱼的年轻人告诉他,要买鱼就得用他提供的这种黑色塑料袋,我们不卖“脱衣鱼”。(《南京晨报》4月1日)
小贩不卖“脱衣鱼”,并不是出于动物保护主义的人道考量,更不是把鱼当作宠物,舍不得脱下鱼儿身上漂亮的“宠物装”。小贩为鱼儿们统一定制的“塑料”鱼服又黑又厚,连最基本的得体都谈不上,更遑论什么美观了。
既然如此,那么售鱼小贩为何会不嫌麻烦,甚至无视成本,非买鱼送“衣”不可呢?事实上,这“买鱼送衣”绝非什么促销手段,据知情的摊贩透露,摊主之所用给每条鱼统一定制一套黑塑料袋“鱼服”,原因极其简单,又厚又重的“鱼服”不仅本身就十分打秤,不透明的黑色也容易在袋子里做手脚,掺进点水也不容易被发觉,像鳜鱼、鲈鱼这样的高档鱼,价格通常在十几到二十几元一斤不等,加上一件“鱼服”,再掺进点污水,少说也能给鱼贩带来一两元的额外收入。塑料袋卖出鱼价钱,如此好事,难怪小贩“买鱼送衣”起来会这样的乐此不疲,甚至拒卖“脱衣鱼”了。而现实中,“强卖穿衣鱼”的做法其实绝非独此一家,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然而,“穿衣鱼”尽管改头换面,披了马甲,但其欺骗消费者的本质却丁点未变,甚至更加变本加厉,有恃无恐。不过,缺斤短两的商业欺诈手法早已被明令禁止,相关的罚则也早有明文规定,既然如此,毫无顾忌欺负消费者的“穿衣鱼”当然没有理由让其畅行无阻下去,相关的管理部门不应熟视无睹,相关的罚则显然不应成为一纸空文。这类利欲熏心的“鱼服”还是早“脱”为妙。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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