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鳗鱼业协会向业界各组织提出:为切实有效地保护我国生产的日本种鳗苗资源,严格控制日本种鳗苗的出口,并建议国家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底禁止日本鳗苗的出口,严厉打击相关的走私行为,以保证我国鳗鱼产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广东省主要以养殖日本鳗鱼为主,福建等地则以进口欧洲鳗苗养殖为主。鳗苗作为鳗鱼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因各种环境条件恶化所致,产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鳗鱼养殖生产国和鳗产品出口国,鳗鱼产业在全国大宗出口农产品行业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鳗苗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将对产业构成致命的威胁。
今年6月初,在荷兰召开的“华盛顿公约”缔约国会议通过了把欧洲鳗列入“公约频危动植物附录Ⅱ”的提案。同时,欧盟关于每年放流鳗苗的提案也获得通过,并将于2009年1月起实施。这些措施实施后,将使得我国用于养殖的欧洲鳗苗减少,导致价格上升,养殖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到了6月中旬,台湾和日本的鳗业界又因鳗苗贸易而起争端,日本规定每年12月1日起至翌年4月30日禁止鳗苗出口,台湾鳗鱼基金会曾请求日本缩短禁止鳗苗出口的期限,日本方面断然拒绝,因而引起了台湾业界的强烈反响,并立即行文请求台湾当局采取“禁止出口鳗苗的反措施”。
据台湾渔业署透露,为了保护鳗苗资源,台湾拟在11月-次年1月限制鳗苗对日出口,目前专家正在研究禁止出口的措施和对经济方面的影响,估计最迟在10月份作出决定。而日本水产厅和经产省也坚持在保护资源的原则下,允许鳗苗进口而原则上禁止鳗苗出口。
据业界权威人士介绍,在日本市场上,中国大陆和台湾产的活鳗要比日本本土养殖活鳗每公斤价格低1/3。如果从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鳗苗受阻,将给日本市场带来强烈冲击。
在没有进口鳗苗的情况下,在8月份前日本可以上市的活鳗只有几千吨,本国产烤鳗会大幅度萎缩,而明年上半年的活鳗市场将供不应求,在禁止日本鳗苗出口的情况下,中国大陆和台湾业界或将掌握市场的主导权。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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