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每年4—7月是梭子蟹产卵季节,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好梭子蟹资源,禁止所有渔船出海捕捞抱卵梭子蟹和幼蟹。然而,有市民在象山一些菜场内却发现不少水产摊贩仍在销售抱卵梭子蟹。
昨天一早,网友“丹西居民”去象山丹城蓬莱菜市场买菜,看到海鲜摊位有人在叫卖抱卵梭子蟹,一个个拳头大小,腹部裹着一团黄褐色的蟹卵。
“假如一只抱卵梭子蟹,一次产卵量为5万粒,卵孵化成活率为二分之一,少捕一只等于挽救了2.5万只梭子蟹。”一算账,网友“丹西居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禁售产卵期的梭子蟹,对滥捕滥捞更应该打击。
昨天,记者在网上发现,除了象山外,宁海、奉化等地也有市民反映类似问题,大家都呼吁有关部门在禁捕期内做好监管工作,防止梭子蟹的蟹子蟹孙还未出世,就成了盘中餐。
“产卵期的梭子蟹,学名为抱卵亲蟹。这个时期的梭子蟹是严禁捕捞的。我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都有相关规定。”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监处一位黄姓工作人员介绍,在浙江沿海,每年4—7月为梭子蟹的产卵季节。雌蟹产卵量与个体大小成正比,一般为5万至10万粒,附着在雌蟹腹肢刚毛上。为了保护梭子蟹资源,今年我省对梭子蟹禁捕的时间还做了调整,延长了禁捕时间,从4月1日一直到9月16日。禁捕期间,禁止渔船捕捞抱卵梭子蟹和幼蟹,误捕必须立即放生;禁捕期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
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禁渔期间,我市各地渔政、工商等部门都将加强海上、港口、码头、市场、水产品交易地的监督检查,将严厉查处违禁收购、销售抱卵梭子蟹、幼蟹的行为。对出海捕捞抱卵梭子蟹的渔民,情节严重者,将没收渔具并罚款。(宁波晚报 记者张寅)
新闻链接
今年禁渔期相关信息
在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至9月16日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5月1日至7月1日是灯光围(敷)网作业休渔时间;5月1日至9月16日是帆式张网作业休渔时间;6月1日至8月1日为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类作业休渔时间;6月1日至9月1日为定置作业休渔时间;拖网类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6月1日至9月16日。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