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瓮安县渔政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辖区水域的渔业捕捞实际情况,结合库区水位低和春季鱼类繁殖孵化等特点,联合县海事处、县工商局、龙塘乡安监站及畜牧水产站等部门,不定时出动渔政执法艇和执法车,对违禁行为高发区域加大监控和巡查力度,对违反禁渔期制度捕捞等违法行为及时取证摄象,并依照渔业法律法规给予处罚,重拳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确保良好的渔业捕捞生产秩序和渔业安全生产环境。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2车次,出动执法船艇8次,共发放禁渔通知100余份,张贴禁渔通告80余份,书写标语15幅。在执法过程中共清理灯光诱捕抬网6套、清除刺网9张共300余米,清除迷魂阵120余米,行政处罚4人,处罚款5100元,说服劝阻渔(农)民禁渔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10人次。
通过一系列的执法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非法渔业捕捞的违禁行为,规范了库区渔业生产秩序,为库区航道的安全通畅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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