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南通市境内的长江干流进入禁渔期。除了长江刀鱼特许捕捞期间专业渔民持捕捞证作业外,其它一切捕捞活动都被禁止。春禁期间,南通渔业部门将联合工商等部门对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水产品经营者和餐饮业主不得经销江鱼,不得以养殖鱼冒充江鱼销售,违者按销售假冒商品的有关规定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